各建筑企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6〕13号)和市财政
一、培训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未参加过政府公共就业培训单位提供的免费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的下列人员。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二、培训工种:
木工 油漆工 水电工 抹灰工 砼工 钢筋工 架子工 起重工 绿化工
三、培训时间:
2006年10月中旬开课。每工种180课时。
四、收费标准:
免费培训 免费办证(试点期间)
五、培训地点及培训方式:
培训地点:武汉市建委教育培训中心、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参加培训人数较多的建筑企业和乡镇也可送教上门)
培训方式:课堂理论讲授与实际技能操作实习相结合
六、报名地点及方式:
个人或单位携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证复件、《再就业优惠证》或《暂住证》或本人户口(武汉市)到汉口台北路云林街38号武汉市建委教育培训中心一楼职业培训科报名。
联系人:彭老师 鲁老师
建委培训中心咨询报名联系电话:85785939 85788161
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联系电话: 85797502
武汉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武汉市建委教育培训中心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